3月初,浙江银监局一纸特急文件,要求当地商业银行不得放松或变相放松二套房房贷。二套房房贷政策的监管趋向看起来不是松绑而是收紧。
浙江银监局明确表示,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且不属于改善性住房,以及多套住房的,坚持“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的贷款条件。
目前记者未获得其他地方银监局下发类似文件的信息,不过据商业银行人士透露,上海银监局最近也要求当地商业银行上报如何执行二套房和多套房的政策,这可能为将来政策变化提供依据。
“有些地方银监局在房贷优惠政策方面开始收紧了。”一位国有大行东部地区房贷负责人感叹,监管意图是防范风险,但收紧二套房的做法,很可能给逐渐回暖的房地产市场浇上一盆冷水,而这无疑给商业银行个贷增长带来更大挑战。
今年2月全国房贷增长迅速回落,在对公业务大量投向中长期贷款而狂飙突进之时,房贷业务却分外冷清。
非改善性住房不得“优惠”
上述浙江银监局文件的落款时间是3月5日。在文件里,浙江银监局表示,近来有媒体报道,部分地区的商业银行开始悄悄放开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借款人购买第二套(含)以上的住房,可以凭借其资信状况,享受首付30%、利率下浮25%-30%的优惠。
若借款人书面承诺原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水平的,还可以享受首付20%、利率下浮30%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