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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租房给危险分子 最高罚50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01 来源:羊城晚报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租赁当事人义务和租赁管理等行为、技术要求都做出了严格标准。《管理规定》对出租人的违法均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以及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最严厉,将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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