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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年收入2.5万元以下可申请廉租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20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祁正华

  记者昨日(19日)从全市国有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覆盖面,今年将申请入住条件放宽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

  2008年,我市放宽申请入住廉租房条件:由人均住房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放宽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1.9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条件放宽后,申请对象成倍增长。今年,我市再次放宽廉租房申请条件,意味着更多低收入家庭将被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

  目前,我市已着手调研廉租房“可租可售、先租后买、租售并举”方案,并进一步拓宽房源渠道,通过新建、配建、改造、收购等方式,确保廉租房建设和投入落实到位。

  我市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去年计划新建廉租房2000套,实际完成2132套。3年内,我市将再建设3万套廉租房,其中,城区今年建设5900套、明年建设7100套、后年建设7800套,八县(市)3年建设92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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