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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通知:榕二年内房源尚未调营业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23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林海峰

  “‘国三条’已明确两年以内房龄的房源成交营业税有优惠,可福州为何还没执行?”连日来,不少二手房中介人士致电本报,不知福州地方性落实政策为何未出。据悉,2年以上的房源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政策,福州早在“国三条”出台之前的11月1日起就已施行。昨日记者也从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有关税费调整的政策文件,要层层下达落实,该中心目前还未接到文件,所以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时间表,还要等候上级文件通知。

  二手房“最大的利好”

  本月17日出台的“国三条”中,明确了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新政。其中,对于营业税的调整,被业界喻为是二手房流通环节“最大的利好”: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新政频出,近两个月来,福州二手房的成交量节节放大,给寒流中的二手房行业注入了一丝暖意。面对优惠明显的“国三条”,福州多家中介人士不无着急地说,年底前是传统的成交旺季,“政策此时不落实,更待何时?”

  每套能省2万多

  福州多家中介人士认为,房龄未超过两年的房源,营业税调整为差额征收,一项就可以减少2万元左右的税负,而这笔费用此前或由卖方出或由买卖双方分担,“无形中增加了房源成交总费用,也加大了成交难度”。来自福州中介行业的消息称,目前二手存量房源中有三成左右是两年房龄的,其营业税若能下调,将对成交产生重大刺激作用。一家中介老总对记者称,“国三条”的优惠期限暂定为一年,“期限很短,很多中介备足了精力,力图赶在过年前拼个好的业绩”,但是,这时候碰到“新政真空期”,很多已交完订金正欲办理过户手续的客户,就推迟了过户时间,导致成交卡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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