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日),在福州长汀路台西科技园上班的余先生拨打968111说,上周末科技园突然停电,2号楼内七八家企业的电脑、空调、传真机等数十台电器被烧坏。物业处说是老鼠钻进电房引起短路,属于“天灾”,不承担责任。
记者走访了2号楼的多家企业,他们都表示有多台电器因电压异常被烧坏。事后,这几家企业都曾向物业处出具损坏清单,希望物业能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对此,负责科技园物业管理的佳友物业处一汪姓负责人称,短路发生在上周六晚上,起因确是一只老鼠钻进电房被电击致死。他出示了一份《物业管理合同》,合同写道“如出现管理处不能控制的情况或非管理处原因,引起如水、电等的正常供应中断,则管理处不对任何可能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汪先生还说:“我们无法控制老鼠的走向,所以老鼠进电房算是不可抗拒的意外。”
双方的分歧在于“老鼠进电房算不算天灾”。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李朝晖律师认为,物业负责电房的日常维护管理,管理内容应涉及供电设备正常维护保养和配电房管理,保证正常用电。老鼠跑进电房,并且引发短路,给企业造成损失,说明物业的防护措施做不到位,物业应承担管理不善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