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农行、建行、交行、深圳平安银行后,工行福建省分行也已接获总行下发的房贷新政执行细则。不过,该细则还只是草稿,福建省分行尚未明确具体操作方式。除此之外,其他银行仍然未接到相关细则。
工行省分行营业部人士昨日透露,已收到的细则内容基本与央行10月22日公布的房贷新政的文件一致,相当于转发了央行的相关文件。即加大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政策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但是对2008年10月27日以前,已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浮动比例暂不做调整。
该人士表示,福建省分行的具体执行细则正在加紧制订中。该营业部将先按照福州市政府出台的普通自住房标准,受理首套房房贷业务。具体业务审批仍要根据今后地方分行的具体执行细则确定。
据悉,除上述银行外,其他在闽银行仍未接到相关细则。有银行干脆延续以前的标准,只是相应调整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