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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截住”新合同 逃避安防责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20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涂明 张林

  上月底,《福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试行)和《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实施。合同首次明确了物业在小区治安防范中的责任,及失职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今,合同已经推行了20天。昨日,记者随同福州市综治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暗访市区多个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的物业主任竟不知新物业合同的内容,不少小区的监控设备形同虚设,有的小区虽然有保安值守,外人却可以自由出入。

  检查组表示,将这些检查所发现的情况向上级汇报,再予以处罚。

  物业公司“截住”新合同

  “有新的物业合同范本?我没听说啊。”昨日上午,检查组来到鼓楼区的东汤小区,负责该小区物业的福州东汤物业公司经理郑龙表示,他并不知道福州自10月底开始实施新物业合同。对于小区内有多少出租户、有多少外来人口,他也表示不太清楚。

  检查中发现,二十多个小区的物业主任表示,只在报纸上了解到新合同的一些内容,至今还没有看到合同文本。一些物业公司故意不将合同文本发下来,更别提与业主签订新合同了。

  一些小区业主表示,物业公司这样做,是有意逃避治安防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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