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州晋安嘉源欣苑小区的林女士,每个月都要向物业缴纳20多元的水电公摊费,但这笔公摊费用是如何算出来的,林女士表示毫不知情。
如今,随着《福州新物业服务合同》的出台,小区业主将有权与物业共同约定公共水电费的分摊办法,物业也应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的公共水电分摊详细情况,借此方便业主进行监督“查账”。
业主质疑水电公摊费账目不清
2003年,林女士搬进晋安区嘉源欣苑小区1号楼,入住至今,林女士都按时缴纳物业费和20多元的水电公摊费,但对于公摊费用的计算方式,林女士表示一直不知情。“我向物业处反映已经3个月了,一直没回音。”林女士说。
同住在1号楼的林先生说,他在家时间不多,家里用水用电很少,但他每个月缴的水电公摊费几乎与自家水电费持平。对此,他一直想不明白。
为此,嘉源欣苑小区物业处陈主任表示,一直以来,小区物业处都有将公摊的详单对外公布,清单就贴在2号楼和3号楼之间的公告栏,可能是一些业主未注意到。陈主任表示,水电公摊费是按业主住宅面积来计算的,而不是按实际用水用电量多少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