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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已实施多日:在榕银行仍静待细则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04 来源:海峡都市报

  昨日是央行房贷政策实施后的第8天。继农行、光大之后,招行房贷细则也亮相了。不过,记者从省内银行业了解到,这些细则多停留在总行层面。在榕银行均表示仍未接到具体通知。

  据外地媒体报道,招行的房贷细则于11月1日起实施。该行已明确了首套房房贷新政的细则。首次购房且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为20%,房贷利率可在基准利率上最多下调30%。第二套房的利率优惠则要根据各支行的审贷规定自行决定执行。

  据了解,招行首套房贷优惠政策与光大总行此前出台的房贷细则一样。对于“改善型住房”等核心的争议概念,仍未进行界定。

  昨日招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总行的相关通知。同时,在福州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民生等银行也表示,仍未接到总行具体通知。交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则透露,总行的细则快出了,眼下分行暂未接到通知。

  由于几家商业银行已出台的房贷细则不细,对普通自住房以及改善型自住房等仍未明确,这将造成银行在实际业务受理中难以操作。对此,业内人士介绍,如果总行对普通自住房等进行明确,分行会遵照总行的具体规定。如果未明确,而是交由分行根据当地情况来定,则银行一般会参考地方出台的普通商品住房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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