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地媒体报道,光大银行房贷新政细则已出炉,即日起执行,该细则内容已经过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证实。该细则对二套房贷进行了“松绑”:符合条件的,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降18%。此前,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昨日,记者就此向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办公室求证,得到的结果是目前尚未接到细则通知。
二套房利率下降18%
光大的细则规定,如果客户购买的是第一套自住房,符合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等条件,那么,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调30%。如果买的是二套房(指的是此前在银行有1笔未结清房贷,以下类推),如符合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降18%。如果买的是第三套房,首付款比例将提高到30%、利率不享受优惠。该新政对首套和二套住房、三套住房的界定以家庭为单位。
细则同时规定:对于2008年11月27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借款人可于12月15日前提交书面利率调整申请,是否享受优惠利率,视不同情况而定。对此前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利率(基准利率优惠15%)的贷款,若借款人未提出调低利率申请或审批未通过的,只要符合相应条件,该行会将执行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2倍(即优惠18%)。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利率均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