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发出公告,决定以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6宗国有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2008挂6号位于南通镇陈厝等村(F地块),出让面积133478平方米,商业用地(畜禽定点屠宰点),竞买保证金1120万元,起始价5610万元;宗地2008挂7号位于南通镇陈厝等村(B地块),出让面积102336平方米,商业用地(果品市场),竞买保证金860万元,起始价4300万元;宗地2008挂8号位于南通镇陈厝等村(D地块),出让面积97998平方米,商业用地(蔬菜市场北区),竞买保证金820万元,起始价4120万元;宗地2008挂9号位于南通镇陈厝等村(E地块),出让面积96686平方米,商业用地(肉类冷冻区),竞买保证金810万元,起始价4060万元;宗地2008挂10号位于南通镇陈厝等村(A地块),出让面积88698平方米,商业用地(副食品市场),竞买保证金750万元,起始价3730万元;宗地2008挂11号位于南通镇陈厝等村(C地块),出让面积59894平方米,商业用地(蔬菜市场南区),竞买保证金500万元,起始价2520万元。
其中,6号、7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10月21日-11月4日;8号、9号地块为10月21日至11月5日;10号、11号地块为10月21日至11月6日。
公告规定,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的20%,45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的20%,余下的60%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