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普通人”,在福建景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城地产”)开发的诸多楼盘的宣传中,几乎都能看到这句广告语。一直以来,景城地产以中小户型作为开发方向,标榜对普通工薪阶层的“关爱”,从大景城、时代景城到金山大景城、好景城,始终对外声称“建普通老百姓买得起的房子”,吸引了不少工薪阶层的目光。
然而,自大景城项目交房以来,开发商与业主便摩擦不断。此后,其开发的一系列楼盘频频“出事”。延期交房、预交物业费、误工停工。。。。。问题层出不穷,景城地产的诚信及实力被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霸王条款给业主“下套”
7月初,位于福州六一北路的时代景城的业主们终于接到了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通知。然而到了开发商处,业主们都傻了眼——要想从开发商处领取办理产权证的相关材料,就必须与其签订一份《办理产权证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
在这份《确认书》的第四款中,记者看到这样的约定:本人在领取上述发票及购房证明书后,与贵司有关办理产权证的约定即履行完毕,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无任何其他异议,我方与贵方互不追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任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