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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房价还会跌 榕二手房买家频频毁约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29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汪孝林

  “由于买家对房价下跌预期加大,近一段时间,榕城二手房买家毁约现象不断增多。”昨日,记者分别走访了双安、南新等榕城各大二手房中介,均被告知最近常出现买家毁约行为。而就在一两年前,由于房价快速上涨,许多二手房买家都抱怨卖家不诚信,签了合同又毁约,一年多时间,这种情景却完全反了过来。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公布的上半年房地产价格数据显示,继今年5月份新房价格首次出现环比(与上月比)下跌后,6月份榕城二手房价格也出现了环比下跌。
 
  由于房价下跌,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履行合同的违约成本,买家就会出现毁约现象。
 
  两个多月前,市民张先生通过金山一家中介,签了一套位于金山附近的二手房,总面积105平方米,单价5500元/平方米,并付了3万元定金。正当张先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不到一个月时间,周边楼盘的二手房价格每平方米下降了100~200元,张先生觉得势头不对,便询问身边朋友,均被告知房价可能会进一步下跌。这时张先生开始犹豫了,如果现在收手,只会损失3万元定金,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万一房价继续下跌,损失还更大。最后,两个星期前,张先生还是决定“忍痛”向中介申请正式解除合同。
 
  双安、南新两家中介负责人称,最近买家毁约现象增多。这些买家会提出各种理由,如合同订立不规范、户型没看好、钱凑不齐等等。其实最主要原因还是房价下跌。
 
  据了解,榕城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协议时,一般买方要先付总房款的10%作为定金,不过,在具体操作中,买方一般会先付2万~3万元定金。买家一旦毁约,其所交的定金将被没收,扣掉中介的佣金费用,余下全部赔给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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