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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贷款有保有压 土地闲置两年贷款无望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刘秀浩

  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再次对囤地开发商挥动利剑。

  昨天(8月27日),央行在网站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通知》明确表示,只要国土资源部门认定某个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闲置时间超过两年,开发该项目的房产公司将无法从银行获取任何形式的贷款。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这一措施一旦施行,远远比缴纳闲置费更加严厉。

  囤地两年不能贷款

  这份2000多字的通知早在7月底已下发给各地银行业机构。央行以及银监会要求各家金融机构改进贷款审核审批流程,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规定,于2008年12月31日前上报监管部门。

  《通知》中要求,“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包括资产保全业务)。”这一通知等于掐断了搁置多年土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获取贷款的可能性。在资本市场低迷、融资手段严重匮乏的今天,开发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相当高,一旦这条路被封死,地产企业的资金状况将越来越严峻。

   这一条款是宏观调控以来对囤地开发商所实行的最严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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