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造的,是享受政府福利政策的房源。近日,本报接到福州一些市民反映,仓山区金山桔园二期和园和金山吉苑等经济适用房小区,有业主将经济适用房出租给他人牟利。
记者调查证实,在金山桔园一期、金山桔园二期、西园新苑等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确有业主将经济适用房出租给他人居住,有的出租给人办幼儿园,有些经济适用房已交房2~3年,仍闲置着。一位知情人士说,金山桔园二期约有20%的业主至今还未正式入住。市民黄先生呼吁,希望福州有关部门全面核查已交房的经济适用房,清理违规使用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有的出租他人居住 有的出租办幼儿园
连日来,记者走访金山桔园二期和园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发现,住27号楼某室的是租住户,住30号楼某室的称是房东的亲戚,25号楼四楼一个套房也已出租,租住在25号楼某室的一年轻男子告诉记者,房东在外地,每月千元的房租直接打入房东的银行账号。记者注意到,这些出租的经济适用房装修都很简单,有的连墙壁都没粉刷。
19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金山经济适用房小区吉苑A15号楼某室楼梯口发现,该套房的阳台和窗户上挂了小彩旗和幼儿图画,敲开门后记者看到,墙上贴了识字表、幼儿图画,地上有一些儿童玩具,三四个小朋友在地上玩。张老师说,她在这里办幼儿园有一个多月了,是向亲戚租的。
经适房小区住户:出租赚房租不公平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如今在福州有一小部分人在出租经济适用房时,为了躲避检查,房主和房客常常以事先商量好的“亲戚”或“朋友”的身份出现。明明知道出租经济适用房是违规的,但出于利益考虑,以“亲戚”或“朋友”借用作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