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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09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祁正华
记者8日获悉,为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进行了调整,经福州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包括在福州市、省直、铁路、煤炭、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8万元提高至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