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民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业务时,如遇工作人员推诿、敷衍塞责或擅自退件等现象,可向87529564举报。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对违规者将给予降职、免职、调离、辞退等处理。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为规范房地产登记工作,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力度,该中心制定了“五要八不准”的规定:要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业务,兑现服务承诺;要履行首问责任;要实行一次性告知,认真落实收件单和缺件通知单“两单制”;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违反规定和工作程序,擅自增设办事环节或增收证件资料;不准违规干预不在本人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不准违反规定和审批程序擅自退件或私自要求补件;不准私自利用或泄露房地产内部信息、档案内容和其他应保守的工作秘密,获取个人私利;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公司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中介服务;不准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馈赠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市民如果发现该中心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有违规现象,除拨打电话举报外,还可向“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监察室”来信举报,邮编3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