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豪宅”门槛今起提高
价格在全市住房均价1.2倍以上,新规可让大多买岛内房者少交税
从今天起,厦门调整“购房入户”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豪宅”门槛提高。这是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土房局获悉的。
8月1日起,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全市执行统一标准。调整之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厦门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否则,即属高档住宅(即豪宅)。
其中,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厦门市土房局依据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生成数据产生,并向社会公布。为真实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化,建立房地产价格监测机制,今后每年1月1日公布当年的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市国土房产局、财政局、地税局、物价局昨日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厦门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界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厦门市今年1~7月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10200元/平方米,2008年8月1日(含1日)之后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执行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