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要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数250万户(其中实物配租户数40万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
计划提出,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及以上城市都要根据国务院规定,对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扩大保障范围。2008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数250万户(其中实物配租户数40万户),加上以前年度保障户数,累计廉租住房保障户数将达到350万户。
计划要求,各省、区、市要抓紧把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切实落实土地供应和资金来源政策,确保实现计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