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财政部《关于金融机构地震灾区贷款减免的规定》尚未正式出台,建设银行率先明确了地震灾区贷款损失的核销条件。据建行负责人昨日透露,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对因汶川地震造成的个人贷款、企业贷款、银行卡透支损失符合财政部呆账认定标准的,该行将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原则,加快核销进度,同时还将15万元以下个人类呆账贷款项目的核销审批权,授权给四川、甘肃、重庆、陕西、云南五家重灾区一级分行。
据了解,目前只有建行明确这一核销条件,中行、农行都还未有正式出台细则,但受理申请工作均在进行当中。5月25日,中行广元支行就受理了地震灾区首例无力偿还住房贷款申请。
除了关注地震灾区贷款核销,建行日前还在网站公告称,若房价下跌10%,对该行贷款质量基本没有影响;若房价下降20%,会对贷款质量略有影响,只有房价下降30%才将对其住房贷款质量造成明显影响,但也不是根本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