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的俞某投入大笔资金乃至向银行借钱装修房子。后因资金周转不灵,他还不起银行贷款。日前,俞某被银行告上法院,其6层豪宅将可能被拍卖。
2003年,福清人俞某在高山镇建了一幢6层高的豪宅。因手中的钱多放在外地做生意,俞某同某银行签了一份5年借贷期限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房屋作担保,贷款15万元用于装修。按照合同约定,俞某每月要向银行归还2869.68元。
好景不长,俞某在外经商亏损。他勉强支付了银行3年多款项后,再也无力还贷。银行派人多次催讨无果,于上月将俞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支付贷款余额78365.46元。
庭审中,俞某承认了借款事实,表示会尽量想办法将剩余的钱还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