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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7月起实施 将注重可操作性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20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19日)表示,《房屋登记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办法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相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有以下新意:一是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如规定登记依申请而启动,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的告知等。
二是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了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
三是细化了《物权法》规定的登记类型。办法对《物权法》确定的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登记类型做了具体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