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收入6万元左右的黄小姐两年前曾经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因不符合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的标准而被拒绝。去年5月福州市首次推出限价房,每平方米房价低于同等地段商品房2000元的价格,对她来说是个极大的诱惑,然而,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的她最后选择放弃,原因显而易见,“户型太大,单套建筑面积都在100多平米。如果再加上契税、装修和物业等方面的费用,百来万元的费用我们怎么支付得起啊!”黄小姐如是说。
黄小姐的尴尬遭遇无疑代表了福州“夹心层”的现状。为缓解“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上周,福州市房地产相关部门就经济租赁房(又称经济租用房)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有消息传出今年上半年将推出首批600套,此外年内还将分期分批再建2000套。
政府大力推广经济租赁房
2007年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开始践行经济租用房。不久后,经济租用房的概念引起了建设部高度关注。同年12月29日,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及“经济租用房”概念,这一新名词首次出现在全国性建设系统的文件中。姜伟新明确表示,“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是目前地方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关于这一新的住房保障产品,建设主管部门给出的描述是:供给对象为城市里的中等收入阶层,房源由市场化的途径供给,房型以小户型为主,租价在政府的指导下,可能低于市价。
因设置户籍门槛,限价房将具有中等收入的外来人口拒之门外,而经济租用房最被看好的一点是,有可能突破户籍限制,为这类人群在购房之前提供过度性的租房帮助。
目前,政府大力推广这种全新的住房保障产品。除福州市外,厦门市以及上海的嘉定市已进行试点,重庆、江苏也在积极探索建设,北京市针对经济租用房在北京推行的可行性及方式正进行研究,有望选取部分区县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