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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购改善型住房将可享首套房优惠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21来源:东南快报记者 作者: 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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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购改善型住房,再次贷款可享受首套房优惠,利率最高可享7折。经省政府同意,昨日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鼓励支持普通商品房消费和营造发展投资环境四方面,提出了共14条措施,这给房地产市场打了一剂“强心针”。

  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管,对利用政策出台之机伺机抬价和散布各种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购改善住房贷款利率最高可打7折

  为鼓励普通商品房消费,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意见》表示,今年全年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按国家规定,金融机构对首次购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可下浮至70%,最低首付为2成。

  根据各地实情加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意见》表示,要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各市、县原则上要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都纳入保障范围。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加快实施。

  据悉,从今年起,我省将争取在3年内,基本解决13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其中实物配租10万户,发放补贴3万户。

  同时,扩大廉租房的实物配租比例,原则上实物配租达到廉租房保障户数的80%。城市低保家庭应当基本上采用实物配租的方式。并逐步实行廉租房和经适房的有机衔接。

  拆迁户2年内自购房契税有优惠

  《意见》指出,要加快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鼓励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安置。对实行货币补偿的,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在2年内自行买房解决的,契税按其购房款扣除拆迁货币补偿款后征收;对实行异地安置的,可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适当优惠安置房价格。具体优惠标准和办法将由各市、县政府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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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购改善型住房,再次贷款可享受首套房优惠,利率最高可享7折。经省政府同意,昨日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鼓励支持普通商品房消费和营造发展投资环境四方面,提出了共14条措施,这给房地产市场打了一剂“强心针”。

  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管,对利用政策出台之机伺机抬价和散布各种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购改善住房贷款利率最高可打7折

  为鼓励普通商品房消费,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意见》表示,今年全年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按国家规定,金融机构对首次购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可下浮至70%,最低首付为2成。

  根据各地实情加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意见》表示,要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各市、县原则上要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都纳入保障范围。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加快实施。

  据悉,从今年起,我省将争取在3年内,基本解决13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其中实物配租10万户,发放补贴3万户。

  同时,扩大廉租房的实物配租比例,原则上实物配租达到廉租房保障户数的80%。城市低保家庭应当基本上采用实物配租的方式。并逐步实行廉租房和经适房的有机衔接。

  拆迁户2年内自购房契税有优惠

  《意见》指出,要加快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鼓励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安置。对实行货币补偿的,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在2年内自行买房解决的,契税按其购房款扣除拆迁货币补偿款后征收;对实行异地安置的,可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适当优惠安置房价格。具体优惠标准和办法将由各市、县政府研究制定。

  符合3个条件才算普通住房

  《意见》调整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只有符合住宅建筑容积率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抵御同区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的,才可称做普通住房。

  《意见》表示,各地可根据实际,按不同区段确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首购90~144m2普通房缴税收0.5%

  对普通商品房买卖,《意见》明确对个人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今年全年,对个人转让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买卖差额征营业税;个人转让不足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差额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则全额征。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住房的,暂免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暂免征收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0.5%征收。

  鼓励开发商将空置房改售为租

  《意见》表示要支持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支持开发企业将空置的普通商品住房改售为租,对其租金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鼓励政府采购、企业购买空置商品住房作为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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