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18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在2010年前,我省将解决5.3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据悉,这是在去年全省摸底建档的基础上,我省确定的数量,将在2008年到2010年间每年各解决1.8万户。
在这5.35万户家庭中,有1.5万户可以获得廉租房,也就是所谓的实物配租;有2.1万户可以领取租赁补贴;而通过申请获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将有1.75万户。
据了解,为保证这些住房保障能落实到位,我省将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计划收购一批已竣工、在建的经济适用房作为廉租房;改建一批符合条件的公有住房和安置房作为廉租房;按一定比例在经济适用房以及普通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结合危旧房改造,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优先予以解决;逐步衔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
对于廉租房所需的资金和用地,我省将采取措施保证主要资金来源落实到位,如促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在住房公积金中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和拿出土地出让净收入10%。
对财政特别困难的市县,我省已安排了补助;将配建廉租住房项目所需的用地纳入到年度用地指标中;对新建廉租住房,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明确具体项目和地块,优化用地布局。
据悉,我省将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城市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并跟踪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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