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未入住,电费来了。近日,沈先生看到门口那张128元的单子,心里犯了愁。本来他与开发商有矛盾,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房子没有住过一天。现在电费单子来了,不付吧?电力公司没商量,弄得不好还会上个人信用“黑名单”。
去年10月,沈先生花335万余元巨资,购买了徐汇臻园108号别墅,不曾想买了个大麻烦。11月,沈先生收到《房屋入住通知书》后,在开发商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验收,发现地下车库有来源不明的水流导致积水,此外屋顶、露台、室内外墙体等还有多处大面积裂缝。近一年来,沈先生不断和开发商华臻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交涉,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在沈先生的别墅内看到,来源不明的水流在地下车库门前的斜坡源源不断地渗出,形成了严重积水,门内地沟还有潺潺的水流声。沈先生告诉记者,地下车库内电动抽水泵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启动抽水。
根据沈先生提供与华臻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5日签署的《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其中第十四条约定:“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即华臻公司)对该房屋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力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第十六条约定:“甲方交付的房屋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即沈先生)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需按照修复费的0.20倍给予补偿。”
而现在,华臻公司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还以《房屋订购单》中特别约定沈先生“在支付定金前,已对所购房屋情况有充分了解和认同”为理由,至今没有具体措施解决沈先生的房屋质量问题。接到投诉后,本报记者多次去电华臻公司,均未接通。记者有点纳闷:如果当初售房热线也这么难打通的话,倒也没有沈先生今天的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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