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福州市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和贷款期限。同时,在福州购买住宅享受契税优惠的条件也放宽了。
昨日福州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了上述有关房地产业的措施。《意见》将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资深房地产人士刘福泉教授认为,政府出台的上述措施,直接针对目前房地产业资金紧张,购房需求意愿下降的现状,对于稳定时下福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消费都具有积极意义。
购房契税优惠
价格7000元/平方米以下收1.5%
意见指出,今后对于2007年1月1日以后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商品住宅用地的项目,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包括140平方米)、单套成交价格7000元/平方米以下(包括7000/平方米)三个条件的商品住房,将享受契税1.5%的优惠政策。
而原先,同等条件下单套成交价格5500元/平方米以下,才能享受优惠。
今后福州市还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适时公布当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住房标准。
解读:据麦田房产销售总监黄少华介绍,“此次调整虽然只放宽了价格一项,但对于购房交易双方来说,依然获益匪浅。”
以一套已满5年100平方米总价为60万的房子为例,如按新标准,买卖双方各可节省税费9000元。
“新的购房税收优惠标准,对榕城时下的房地产市场无疑是一针强心剂。”黄少华说。
公积金贷款
金额上限提高期限延长至30年
意见明确,将加大住房公积金投放力度,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0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增加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简化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流程,适当提前办理贷款备案手续。
解读:刘福泉认为,现阶段保障房所能保障的人群依然有限,许多人改变住房条件还得通过购买商品房来实现,因此,“通过调整公积金贷款上限,以及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将有效缓解那些达不到购买保障房条件的部分购房群体的购房资金压力,对鼓励消费具有积极的意义。”
房地产信贷
增加对房地产企业有效信贷投入
意见指出,将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政银企座谈会等方式,研究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
解读:福州资深房地产人士江映辉认为,银根紧缩造成开发商资金紧张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在开发商不敢拿地,就是因为资金链趋紧。
“政府能在此时提出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对开发商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时下房地产业面临的资金问题。”江映辉说,“但国家从紧的货币政策并未出现松动,而银行信贷又受总额限制,福州作为一个市级政府的提议究竟有多大效果需要进一步观察。”
购房合同以下情况可注销
意见还规定,购房人因银行贷款未获批准、出国定居、离婚、死亡(或其家庭主要成员死亡)的原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购房合同,或者因购房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依法裁决接触购房合同的,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合同备案)注销手续。注销后,房屋权利状态恢复原始状态、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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