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障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条例》、《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专项整治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通告》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于12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房屋产权登记验证工作,第四阶段产权验证范围为登云山庄、亿力园林名居、翠湖山庄、名凤花园(巴黎之春)、茂林山庄二期(湖前兰庭)等五个小区。经过上述五个小区业主自查、物业公司配合核实和产权验证部门内外业调查及现场验证服务,目前第四阶段产权验证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初步产权验证结果公告如下:
第四阶段五个小区1092户,其中119户经验证发现房屋现状与原产权登记(或预售合同备案)不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翻建、开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行为,已移送城市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督促业主在30内自行整改,房屋产权人在3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部分,恢复房屋原状并接受处罚的,予以办理产权验证,逾期未整改或者不接受处罚的,验证不合格,登记机关按规定撤销原产权登记,并通知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依法处置。整改期间,产权验证部门对以上房屋依法先予以产权限制(禁止过户交易、抵押)。中介机构受理上述五个小区产权转让委托有关行为的,应加强审查,对涉及违法建设行为不如期整改的房屋,不得接受其委托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纠纷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责任。
另外,第三阶段验证的十个小区(锦绣山水、
中天桂湖云庭、阳江瑞景、君悦别墅、
格林兰苑、
名城港湾C地块、红海园二区、金水湾花园一区、
兰庭西江月、鸿梅山庄)拟予通过产权验证并于4月12日登报公示的1502户中,根据群众举报及城市执法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产权验证部门进行复查,发现部分房屋现状与原产权登记(或预售合同备案)不符,现已同期移送城市
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按有关程序处置,并先暂予以产权限制。
五个小区其余973户在验证中暂时未发现问题,拟予通过产权验证,特予公示,欢迎群众举报监督。
特此公告
福州市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房屋权属登记验证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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