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6日,原名为福州开发区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更名为福州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即将更名为福州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下设行政人事部、品质管理部(名称待定)和财务管理部。
公司于2002年10月一次性通过了ISO9001—2000版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接管服务的项目有:阳光城一区(东水路78号),阳光城二区(福马路82号),建行名流大厦(古田路56号),服务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以人为本,竭诚高效,持续改进,文明雅居“的服务理念,依据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了一整套实用性强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广大业主提供尽善尽美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实现了公司对广大业主的服务承诺,努力为业主营造安全、舒适、健康、优雅、和谐的生活环境。
公司在日常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基本功扎实,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业主满意度高,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和认可。与此同时,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业余生活,公司还利用阳光集团的酒店、教育资源优势,为业主提供增值服务。同时,公司还尽可能地增加亲情服务,使所服务的项目处处充满人文关怀,为80岁以上的小区老人祝寿赠送生日贺礼;为小区内业主的新生儿接风洗尘;为新婚燕尔贺喜等亲情服务,让业主到处享受社区文化和亲情服务带给他们的快乐。在公司与业主之间,处处体现着“物”、“主”一家亲;处处洋溢着“物”、“主”鱼水情。
荣誉榜:
公司先后被福州市公安局评为保安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被福州市房管局评为“百日送温暖”十佳优胜单位;被鼓楼区委和鼓楼区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3年6月,参加福州市房管局物业协会组织的安防技能大赛,荣获“三等奖”和“组织奖”。
公司服务的阳光城一区:先后被福建省科学学会及环境发展报社评为“绿色家园”和“环保模范小区”;被福州市环保局评为“环保模范小区”;被福州市房管局评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被福建省绿化委员会评为“省级花园式单位”;被海峡都市报社和福州市社区办评为首届“榕城精品小区”等荣誉称号。
公司所服务的阳光城二区:2005年被评为“绿色小区”,2006年被福州市房管局评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等荣誉称号。
阳光城一区和二区,多次接待了国家、省、市(县)、区各级领导和社会团体以及兄弟单位的莅临参观,均得到了他们高度的评价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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