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区究竟有多少业主有投票权?昨日(2月22日)福州房管局出台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投票权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社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投票权界定进行明确。今后1个业主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即使拥有多处住宅及非住宅的,也只能认定为1个业主;而一处住宅或非住宅由2个以上(包括2个)的业主共同共有的,也只能认定为1个业主。
另外,据记者了解,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行使投票权时,其“专有部分面积”按以下3大原则确定: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专有部分面积”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包括共有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专有部分面积”为房屋销(预)售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拆迁安置房,“专有部分面积”为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确定的建筑面积。而“建筑物总面积”为所有业主依法持有“专有部分面积”和建设单位依法持有保留产权的面积总和。所有不能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均不计入“建筑物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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